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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要求离职并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发布于 9 小时前

需求描述

我在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一职,已工作两年半。最近三个月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一直未发放工资,虽然公司法定代表人承诺会补发,但至今没有任何实质进展。本月初,公司HR突然通知我“公司业务调整,岗位撤销”,要求我在三天内办理离职手续,并表示只愿补发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一分不给。我查阅了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公司确实存在欠薪行为。请问:1.公司以“岗位撤销”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我能否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2.拖欠的工资和未休年假的折算工资该如何主张?3.如果公司仍拒绝支付,我应如何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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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吴律师

若涉及工伤,建议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并做劳动能力鉴定,两项结论是后续索赔的基础。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项目可分别主张。

郑律师

建议先固定证据:保留辞退通知、工资流水、考勤与岗位变动记录。若属违法解除,可主张继续履行或按工龄要求赔偿金(2N);具体金额需结合月工资与在职时长核算。

何律师

维权路径上,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您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提起仲裁;如对裁决不服,还可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起诉,整体周期建议提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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