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无故辞退,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4年3月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Java开发工程师,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六个月,月薪25000元。入职时公司未明确告知具体的试用期录用条件,仅在入职培训中提及“需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工作至第四个月时,项目经理以“代码质量不达标”为由要求我改进,我按照反馈进行了调整并提交了改进报告。第五个月末,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未出具书面通知,亦未说明具体考核标准和依据。我已保存工作成果、绩效考核沟通记录及改进报告等材料。现咨询:公司的解除行为是否合法?我能否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