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污染损害潍坊市

试用期被无故辞退,劳动赔偿问题咨询

发布于 1 天前

需求描述

我于2023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一职,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入职时公司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了试用期及薪资待遇。今年11月中旬,公司以“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考核记录或书面评估材料。目前公司仅同意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我了解到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赔偿金。请问律师:1.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违法?我能否主张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2.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我应如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具体的仲裁程序和所需证据材料是什么?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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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留言

徐律师

若涉及工伤,建议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并做劳动能力鉴定,两项结论是后续索赔的基础。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项目可分别主张。

赵律师

建议先固定证据:保留辞退通知、工资流水、考勤与岗位变动记录。若属违法解除,可主张继续履行或按工龄要求赔偿金(2N);具体金额需结合月工资与在职时长核算。

孙律师

维权路径上,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您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提起仲裁;如对裁决不服,还可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起诉,整体周期建议提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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