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工伤赔偿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公司以“团建活动不属于工作时间”为由拒绝申报工伤,如何维权

发布于 8 小时前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一职,合同期限三年,正常缴纳五险一金。2024年6月15日,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前往郊区开展户外拓展团建活动。在活动过程中,本人在参加“信任背摔”项目时不慎跌落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左踝关节骨折,住院治疗15天,医疗费用共计约28000元。伤愈后我向公司申请协助办理工伤认定,但公司人事部门以“团建活动不属于工作时间、属于自愿参加的福利活动”为由拒绝配合,拒绝为我申报工伤,也拒绝支付任何赔偿费用。经了解,公司虽正常为我缴纳了社保,但未单独购买工伤保险。现希望律师帮助分析:1. 公司组织的团建活动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2. 若符合工伤条件,公司拒绝配合申报时该如何处理?3. 若无法认定工伤,受伤员工还有哪些维权途径可以主张相应赔偿?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林律师

需要提醒的是,主张加班费的举证责任较为特殊,考勤由用人单位掌握的部分可由其举证。请尽量留存打卡、排班或线上沟通记录,以支撑加班事实。

徐律师

若涉及工伤,建议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并做劳动能力鉴定,两项结论是后续索赔的基础。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项目可分别主张。

赵律师

建议先固定证据:保留辞退通知、工资流水、考勤与岗位变动记录。若属违法解除,可主张继续履行或按工龄要求赔偿金(2N);具体金额需结合月工资与在职时长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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