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污染损害林芝市

公司在试用期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我能否要求赔偿?

发布于 2 小时前

需求描述

我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岗位,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月薪25000元。工作至5月中旬,公司以“项目进度不达标”为由口头通知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随即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未支付任何赔偿。我查阅公司员工手册发现其中并未明确规定具体考核标准,试用期评估也从未以书面形式进行沟通确认。现希望了解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我能否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以及具体的法律依据和计算标准。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郑律师

建议先固定证据:保留辞退通知、工资流水、考勤与岗位变动记录。若属违法解除,可主张继续履行或按工龄要求赔偿金(2N);具体金额需结合月工资与在职时长核算。

何律师

维权路径上,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您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提起仲裁;如对裁决不服,还可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起诉,整体周期建议提前规划。

林律师

需要提醒的是,主张加班费的举证责任较为特殊,考勤由用人单位掌握的部分可由其举证。请尽量留存打卡、排班或线上沟通记录,以支撑加班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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