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试用期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我能否要求赔偿?
需求描述
我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岗位,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月薪25000元。工作至5月中旬,公司以“项目进度不达标”为由口头通知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随即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未支付任何赔偿。我查阅公司员工手册发现其中并未明确规定具体考核标准,试用期评估也从未以书面形式进行沟通确认。现希望了解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我能否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以及具体的法律依据和计算标准。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