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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发布于 1 天前

需求描述

我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六个月。入职时公司口头承诺试用期缴纳社保并提供转正考核标准,但至今未为我缴纳任何社会保险,也未出具书面的考核标准。试用期第四个月,公司以“岗位调整”为由发出解除通知,未说明具体理由,也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我目前尚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请问律师:1、公司试用期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提前通知或支付赔偿金;2、试用期未缴纳社保是否违法,我可以主张哪些权利;3、如公司违法解除,我应当通过劳动仲裁还是诉讼途径维权,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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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赵律师

建议先固定证据:保留辞退通知、工资流水、考勤与岗位变动记录。若属违法解除,可主张继续履行或按工龄要求赔偿金(2N);具体金额需结合月工资与在职时长核算。

孙律师

维权路径上,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您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提起仲裁;如对裁决不服,还可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起诉,整体周期建议提前规划。

周律师

需要提醒的是,主张加班费的举证责任较为特殊,考勤由用人单位掌握的部分可由其举证。请尽量留存打卡、排班或线上沟通记录,以支撑加班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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