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变更咨询
需求描述
当事人与前夫于2019年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约定位于本市朝阳区的婚后购置房产归男方所有,女方获得车辆及部分现金补偿,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离婚两年后,女方发现男方在离婚前隐藏了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其名下另一处房产及多笔银行存款,且男方自离婚后一直未按约定足额支付抚养费。现女方希望咨询:能否主张重新分割被隐藏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通过诉讼追讨拖欠的抚养费?如需变更子女抚养权或增加抚养费,应如何处理?另外,男方现经济条件明显改善,是否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金额?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