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提前解约纠纷
需求描述
当事人于2023年6月与某商业综合体签订为期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为季度付,首年租金为每月12000元,押金为三个月租金。2024年3月起,因商场整体客流量大幅下降且物业管理问题频发,导致当事人经营严重亏损,连续三个月处于亏损状态。2024年5月,当事人书面通知出租方要求提前解约并协商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出租方以合同约定提前解约需承担三个月租金违约金为由,拒绝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当事人已支付至2024年8月的租金,目前仍有三个月押金及部分预付租金未退还。请问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如何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否可以通过主张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来减轻违约责任?违约金约定是否过高可以请求法院调整?咨询方向:租赁合同纠纷、违约金调整、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适用条件。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