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后竞业限制补偿金争议
需求描述
我在一家科技公司担任高级开发工程师,合同到期后公司决定不再续签。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公司要求签署了一份离职协议,其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要求我在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同类业务或加入竞争对手公司。公司在协议中承诺竞业限制期间按月支付补偿金,标准为我在职期间月工资的30%。然而,离职后仅第一个月我就收到了补偿金,从第二个月开始公司便以各种理由停止支付,至今已拖欠三个月。我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后了解到,用人单位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单方面主张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另外,如果公司在解除后补发了部分补偿金,但金额明显低于我因此实际遭受的损失,我还能否要求公司赔偿差额?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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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