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无故辞退,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3年5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一职,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然而在试用期即将届满时,公司以"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未出具书面解除通知,也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工作中本人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无重大失误或违规行为。请问律师,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能否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以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如需维权,劳动仲裁的时效如何计算?期待专业指导。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