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无故辞退,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岗位,入职时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即将届满时,公司以“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未出具书面辞退通知,亦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入职至今,公司未为我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工资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现公司要求我立即办理离职交接,拒绝赔偿。请问律师,公司的上述行为是否违法?我能否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未足额支付工资的差额以及未缴纳社保的相应赔偿?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