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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违约纠纷咨询

发布于 3 天前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4年6月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合同,约定购买位于城南新区的商品房一套,合同总价款为218万元,首付款65万元已于签约当日支付,剩余房款通过银行贷款支付。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然而截至今日,开发商仍未通知交房,经多次询问,销售人员以各种理由推脱,态度敷衍。本人现租房居住,每月租金4500元,同时还需承担银行贷款利息,经济压力较大。请问开发商是否构成违约?我能否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及首付款?若继续履行合同,能否主张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吴律师

涉及租赁的,重点在租期、租金递增、押金退还与提前解约责任。建议明确装修物归属与转租限制,避免退租时产生争议。

郑律师

合同审查我会优先核对付款节点、交付验收、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条款,并检查解除条件是否对等。发现明显不利条款会给出替换表述,供您与对方谈判使用。

何律师

从风险防控角度,建议补充质量异议期、逾期利息与知识产权归属约定,并明确通知与送达方式。履约中请保留邮件、对账单与签收凭证,便于日后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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