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违约纠纷咨询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4年6月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合同,约定购买位于城南新区的商品房一套,合同总价款为218万元,首付款65万元已于签约当日支付,剩余房款通过银行贷款支付。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然而截至今日,开发商仍未通知交房,经多次询问,销售人员以各种理由推脱,态度敷衍。本人现租房居住,每月租金4500元,同时还需承担银行贷款利息,经济压力较大。请问开发商是否构成违约?我能否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及首付款?若继续履行合同,能否主张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