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无故辞退,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如何维权
需求描述
我于2024年6月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月薪25000元。试用期即将届满时,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但未出具书面解除通知,也未提供任何考核标准或不胜任的具体证据。我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及未提前通知的代通知金,公司以试用期员工不享受经济补偿为由拒绝。我已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作记录等证据。请问: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公司拒绝支付补偿的做法是否合法?我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