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约纠纷咨询
需求描述
当事人与房东于去年签订为期两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5000元,采用押一付三方式支付。合同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及双方权利义务,当事人已按约支付租金及押金。现租期进行至第八个月,房东突然提出提前解约要求,声称因个人原因需要收回房屋自住,要求当事人一个月内搬离。当事人已按时足额履行合同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房东的单方解约要求缺乏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且未提供任何合理补偿方案。现咨询律师:房东是否可以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当事人是否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解约,当事人可以主张哪些违约赔偿和合理补偿?是否需要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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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