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合同纠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试用期被无故辞退,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发布于 8 小时前

需求描述

我于2023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一职,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月薪25000元。试用期即将届满时,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但未提供任何书面证据或绩效考核记录,也未提前通知。离职时公司仅支付了正常工资,未给予任何补偿。我要求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及代通知金,但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拒绝。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此种做法是否构成违法解除?能否主张赔偿金?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孙律师

维权路径上,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您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提起仲裁;如对裁决不服,还可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起诉,整体周期建议提前规划。

周律师

需要提醒的是,主张加班费的举证责任较为特殊,考勤由用人单位掌握的部分可由其举证。请尽量留存打卡、排班或线上沟通记录,以支撑加班事实。

吴律师

若涉及工伤,建议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并做劳动能力鉴定,两项结论是后续索赔的基础。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项目可分别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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