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无故辞退,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求描述
我于2023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一职,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月薪25000元。试用期即将届满时,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但未提供任何书面证据或绩效考核记录,也未提前通知。离职时公司仅支付了正常工资,未给予任何补偿。我要求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及代通知金,但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拒绝。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此种做法是否构成违法解除?能否主张赔偿金?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