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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加名引发的财产分割争议

发布于 6 小时前

需求描述

我与丈夫婚后共同还贷购置了一套房产,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现双方因感情破裂准备协议离婚。男方主张房产增值部分应全部归其所有,仅同意补偿我已付贷款本息的一半。我查阅购房合同发现,首付款中有一部分实际来源于男方父母转账,男方认为该部分应认定为对其个人的赠与。双方对房产归属及折价款计算方式存在重大分歧,请问律师: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子女个人赠与还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在仅登记一方名字的情况下,另一方如何主张自身权益?若协商不成诉讼至法院,通常会如何判决房屋归属及折价款数额?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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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留言

赵律师

建议先固定证据:保留辞退通知、工资流水、考勤与岗位变动记录。若属违法解除,可主张继续履行或按工龄要求赔偿金(2N);具体金额需结合月工资与在职时长核算。

孙律师

维权路径上,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您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提起仲裁;如对裁决不服,还可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起诉,整体周期建议提前规划。

周律师

需要提醒的是,主张加班费的举证责任较为特殊,考勤由用人单位掌握的部分可由其举证。请尽量留存打卡、排班或线上沟通记录,以支撑加班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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