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降薪调岗,员工能否主张被迫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需求描述
我于2020年入职现公司,担任市场部经理职务,月薪25000元,劳动合同期限至2025年12月。本月收到公司人事通知,以组织架构调整为由将我调至行政专员岗位,薪资调整为12000元,工作地点从市区总部变更为郊区分公司。调岗决定未与我协商,且新岗位与我的专业背景及工作经历完全不匹配。我已向公司提出异议,但公司坚持执行。目前我仍在原岗位出勤,但担心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请问律师,我是否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欠付的工资差额?如有需要,我该如何固定证据并采取下一步行动?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