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员工能否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需求描述
我在一家贸易公司担任销售经理,合同期限为三年,目前还有一年半未履行。自去年11月起,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停发工资,至今已累计拖欠三个月工资,期间只发放了基本生活费。我多次向公司询问发薪时间,得到的回复都是再等等。最近我了解到公司账户已被冻结,法定代表人表示无力支付欠薪。请问,我可以以此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能否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全部工资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我的债权如何保障?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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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