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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发布于 1 天前

需求描述

我于2024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开发工程师,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月薪18000元。入职后我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参与了公司两个项目的开发。8月中旬,公司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项目进度未达预期”为由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次日前完成工作交接。我查阅公司内部并无明确的试用期考核标准,考核结果也未经我签字确认,且公司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请问公司这种解除行为是否合法?我能否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及未提前通知的代通知金?另外,试用期社保缴纳及最后一个月工资应如何处理?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林律师

需要提醒的是,主张加班费的举证责任较为特殊,考勤由用人单位掌握的部分可由其举证。请尽量留存打卡、排班或线上沟通记录,以支撑加班事实。

徐律师

若涉及工伤,建议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并做劳动能力鉴定,两项结论是后续索赔的基础。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项目可分别主张。

赵律师

建议先固定证据:保留辞退通知、工资流水、考勤与岗位变动记录。若属违法解除,可主张继续履行或按工龄要求赔偿金(2N);具体金额需结合月工资与在职时长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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