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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并以不胜任为由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于 1 天前

需求描述

我于2021年6月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技术工程师职务,双方签订为期三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入职至今公司一直正常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上月初,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要求全员降薪50%,我明确表示不同意。几天后公司以我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但实际上公司从未对我进行过任何绩效考核,也未进行调岗或培训。迄今为止公司已累计拖欠我三个月工资未发,社保也出现断缴情况。我查证工资发放记录和社保缴纳明细均显示公司此前是按全额工资基数执行的。目前我手中持有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以及公司出具的解除通知书等证据材料。我希望了解:1、公司以不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属于违法解除,我能否主张2N经济赔偿金;2、拖欠的工资及社保断缴损失应如何追讨;3、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整体流程和需要注意的要点是什么。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徐律师

若涉及工伤,建议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并做劳动能力鉴定,两项结论是后续索赔的基础。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项目可分别主张。

赵律师

建议先固定证据:保留辞退通知、工资流水、考勤与岗位变动记录。若属违法解除,可主张继续履行或按工龄要求赔偿金(2N);具体金额需结合月工资与在职时长核算。

孙律师

维权路径上,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您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提起仲裁;如对裁决不服,还可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起诉,整体周期建议提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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