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需求描述
我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一职,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月薪25000元。试用期第五个月时,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但未提供具体考核依据,也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我查阅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发现,该制度未经民主程序制定,且考核标准模糊不清。现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仅同意结算最后一个月工资。请问律师: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我能否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或代通知金?试用期工资与正式工资的差额部分是否可以要求补足?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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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