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需求描述
当事人于三年前入职一家科技公司,担任技术开发岗位,月薪两万五千元,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与其续签书面合同,但当事人继续在原岗位工作至今。现公司以组织架构调整和业务收缩为由,通知当事人三十天后将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且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当事人对此存在异议,认为公司解除理由过于笼统,且补偿方案明显偏低。当事人希望了解: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继续工作的情况下,劳动关系应如何认定;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及年限应如何确定;公司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若公司存在违法解除情形,当事人可以主张哪些权益以及具体的维权途径。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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