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提前解约及违约金争议
需求描述
您好,我于2023年6月与某商业管理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租期至2026年5月,约定租金为每月15000元,押二付三。现因商场整体客流持续下降,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连续亏损半年有余,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我已于上月底向出租方发送书面解约通知,但对方回复称我单方解约构成违约,要求扣除全部押金24000元作为违约金,并赔偿三个月的租金损失45000元。我查阅合同发现违约金条款约定不明,且对方在签订合同时未对我进行任何风险提示。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我是否需要承担全部违约金?能否通过协商或诉讼降低赔偿金额?另外,商场方面还存在物业费计算不合理、公共区域维护不善等问题,是否可以一并主张权利?希望律师能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和维权建议。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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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