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绩效考核不达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3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一职,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2024年12月底,公司以我连续两个考核周期绩效评级为C级(不合格)为由,向我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但未提前30日通知,也未支付代通知金。公司称绩效不达标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关系。我查阅公司员工手册发现,绩效不达标的处理方式应为培训或调岗,并非直接解除。此外,公司绩效考核标准在2024年9月曾单方面修改,但未与我重新协商确认。现希望了解:公司以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构成违法解除?我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在绩效考核标准修改程序上是否存在瑕疵?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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