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单方解除与经济补偿纠纷咨询
需求描述
当事人于三年前入职一家网络科技公司,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五年,岗位为高级产品经理。一个月前,公司人事部门以“组织架构优化、岗位撤销”为由,向当事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一周内完成工作交接并办理离职手续。当事人认为公司解除理由缺乏事实依据,且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本人,也未依法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请问: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公司上述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如属违法解除,当事人是否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还是只能要求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另外,三年工龄应如何计算经济补偿,年度绩效奖金是否应纳入补偿基数?当事人希望律师帮助评估仲裁或诉讼的可行性与风险。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