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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口头辞退,劳动者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发布于 6 天前

需求描述

当事人于三个月前入职某科技公司从事产品设计工作,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六个月。近两周前,其直属领导口头通知其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要求次周离职,但未出具任何书面考核材料或解除通知。当事人实际表现良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未有任何违规记录。现当事人对公司的口头辞退决定存在异议,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依法获得经济补偿。请问:公司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必须具备书面依据?劳动者面对口头辞退应如何依法维权?能否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或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郑律师

建议先固定证据:保留辞退通知、工资流水、考勤与岗位变动记录。若属违法解除,可主张继续履行或按工龄要求赔偿金(2N);具体金额需结合月工资与在职时长核算。

何律师

维权路径上,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您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提起仲裁;如对裁决不服,还可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起诉,整体周期建议提前规划。

林律师

需要提醒的是,主张加班费的举证责任较为特殊,考勤由用人单位掌握的部分可由其举证。请尽量留存打卡、排班或线上沟通记录,以支撑加班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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