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三年未签劳动合同,离职后能否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需求描述
当事人于三年前入职一家私营企业,担任市场专员一职,入职时公司以“试用期延长考核”为由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三年期间,当事人的工资一直以现金方式发放,公司也从未向其提供过工资条或考勤记录。现当事人因个人发展原因提出离职,但公司不仅克扣其最后一个月工资,还拒绝出具离职证明和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当事人希望了解: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三年期间是否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赔偿;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能否成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的正当理由;被克扣的工资应如何追讨;公司拒绝出具离职证明导致其无法入职新单位,该责任应由谁承担。盼专业律师予以详细解答并指导后续维权事宜。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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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