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劳动纠纷三亚市

试用期被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发布于 10 天前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公司,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月工资8000元。入职后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无迟到早退记录。2024年7月,公司以“试用期考核不达标”“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未出具书面解除通知,亦未提前三十日通知。本人认为公司未明确告知考核标准及具体不合格事项,解除理由缺乏事实依据。现咨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公司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本人能否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及未提前通知的代通知金?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何律师

维权路径上,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您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提起仲裁;如对裁决不服,还可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起诉,整体周期建议提前规划。

林律师

需要提醒的是,主张加班费的举证责任较为特殊,考勤由用人单位掌握的部分可由其举证。请尽量留存打卡、排班或线上沟通记录,以支撑加班事实。

徐律师

若涉及工伤,建议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并做劳动能力鉴定,两项结论是后续索赔的基础。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项目可分别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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