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反不正当竞争郑州市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纠纷咨询

发布于 3 小时前

需求描述

2023年6月,我与买方李建国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以158万元的价格出售我名下位于城西区的房产。合同签订当日买方支付了定金10万元,约定剩余148万元于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过户时一次性付清。现过户期限已过,买方以银行贷款审批未通过为由要求延期付款,并提出降价至145万元。我方已多次催促,买方仍拖延履行合同义务。请问律师:买方是否构成根本违约?我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金?如果继续履行合同,能否要求买方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周律师

如对方已构成违约,需先判断是根本违约还是一般违约,再决定继续履行、解除合同或主张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依法请求调整。

吴律师

涉及租赁的,重点在租期、租金递增、押金退还与提前解约责任。建议明确装修物归属与转租限制,避免退租时产生争议。

郑律师

合同审查我会优先核对付款节点、交付验收、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条款,并检查解除条件是否对等。发现明显不利条款会给出替换表述,供您与对方谈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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