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0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高级软件工程师一职,合同期限为三年,月薪25000元。本月初,人事部门口头通知我因公司业务调整,该项目组整体裁撤,我的岗位被撤销。人事要求我在三日内办理离职手续,但未提及任何经济补偿。公司方面表示这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让我自行离职。请问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需要,金额如何计算?另外,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是否还需支付代通知金?我是否还有其他可主张的权益?希望了解具体的法律依据和维权途径。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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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