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续签,能否主张经济补偿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19年3月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高级软件工程师职务,签订为期三年的书面劳动合同,月薪25000元,社保按实际工资基数缴纳。今年3月劳动合同到期,公司HR口头通知不再续签,理由是组织架构调整、项目组撤销。本人工作期间表现良好,多次获得绩效考核优秀评价,从未受过任何处分。现公司仅同意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拒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请问: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者是否有权主张经济补偿金?若有权主张,具体金额如何计算?工作年限是否包含2019年之前在其他单位的工龄?另外,公司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是否还需支付代通知金?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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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