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租客装修损失赔偿问题咨询
需求描述
我于2023年6月与房东签订为期两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租期至2025年6月,租金为季付。合同签订后,我投入约15万元对商铺进行装修,用于开设餐饮店。今年2月中旬,房东突然口头通知我因其个人原因要求我于3月底前搬离,并表示只愿退还剩余租金,不承担任何装修损失。我已全额支付今年6月前的租金,目前距租期到期还有约4个月。请问律师,我能否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如果不行,我可以主张哪些赔偿项目?装修损失如何评估和主张?另外,房东口头通知解除合同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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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