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三年未签劳动合同,公司以项目到期为由要求离职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1年5月入职现公司担任高级产品经理一职,入职时公司以流程简化为由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通过口头约定薪资结构为基本工资18000元加绩效奖金。工作期间多次被要求周末加班,公司从未支付过加班工资,仅安排调休但因项目繁忙始终未能实际使用。2023年12月公司突然以项目结束为由要求我办理离职手续,未给出任何书面说明或补偿方案。我查询社保缴费记录发现公司从入职第二个月起才为我缴纳,且缴费基数明显低于实际工资。现希望了解: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是否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赔偿?未支付的加班费应如何计算并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