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无故延长,劳动者能否主张赔偿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开发工程师,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入职满三个月后,公司以“项目进度不达标”为由单方面通知延长试用期三个月,期间工资仍按试用期标准发放。本人工作期间认真负责,从未收到过任何书面警告或绩效不达标的反馈,现公司又以同样的理由拟再次延长试用期。本人现希望了解:用人单位单方面延长试用期的行为是否合法?劳动者能否以此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如公司继续拖欠工资差额,劳动者可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