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移民纠纷三沙市

试用期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如何维权

发布于 5 小时前

需求描述

我在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试用期三个月,工作刚满两个月时收到公司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不符合录用条件”。但公司未提供具体的岗位考核标准和书面评估依据,仅凭直属领导口头评价认为我工作能力不足。我入职以来正常工作两个月,期间未收到任何书面警告或改进建议,也未签署过任何绩效考核文件。请问这种情况能否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如果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仲裁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

交付要求

  •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

律师留言

徐律师

若涉及工伤,建议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并做劳动能力鉴定,两项结论是后续索赔的基础。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项目可分别主张。

赵律师

建议先固定证据:保留辞退通知、工资流水、考勤与岗位变动记录。若属违法解除,可主张继续履行或按工龄要求赔偿金(2N);具体金额需结合月工资与在职时长核算。

孙律师

维权路径上,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您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提起仲裁;如对裁决不服,还可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起诉,整体周期建议提前规划。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