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无故辞退,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求描述
我于2023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一职,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2023年10月中旬,公司以“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但未出具书面解除通知,也未说明具体不符合哪些要求。在试用期的四个多月里,我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公司从未对我的工作表现提出过书面反馈或警告。离职时,公司仅结算了最后半个月的工资,拒绝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请问:1.公司这种解除行为是否合法?2. 我是否可以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3. 如果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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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