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员工能否主张被迫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2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高级工程师,合同约定月薪25000元,试用期三个月。去年10月起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开始拖欠工资,至今已累计拖欠约75000元。公司期间仅发放过一次基本生活费5000元。本人多次向人力资源部门沟通,得到的答复均是等融资到位再补发。现公司仍在正常运营,法定代表人及高管均在岗,但明确表示短期内无力支付欠薪。本人查阅公司银行流水发现账户仍有余额,认为公司并非完全无支付能力。请问:本人能否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若获支持,可主张哪些权益?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是否可要求公司支付欠薪期间的利息或赔偿金?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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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