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无故辞退能否要求经济赔偿
需求描述
我于2024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一职,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月薪25000元。入职时公司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试用期及薪资待遇。9月初,公司以“岗位撤销”为由口头通知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要求我第二天离职,未出具任何书面证明。我查询社保缴纳记录发现公司从8月才开始为我缴纳。目前我已办理工作交接但未收到正式解除通知。请问:1.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双倍工资?2.试用期解除是否需要提前通知并支付赔偿金?3.社保断缴一个月的损失如何主张?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