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半年,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追讨经济补偿金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2年6月入职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高级软件工程师,月薪28000元,合同期限至2025年5月31日。自2024年9月起,公司以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畅为由停发工资,至今已累计拖欠工资约168000元。本人多次向公司人事部门及财务部门索要工资,公司负责人均以正在融资、很快解决等说辞拖延,至今未给出明确的支付时间。现公司仍在正常运营,但拒绝明确还款计划。本人迫于经济压力,希望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全部拖欠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否要求公司支付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仲裁时效从何时起算?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