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能否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需求描述
我在某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入职已满两年,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最近三个月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全体员工工资至今未发。我曾多次向人事部门询问,得到的回复均是让等待。请问律师:我现在能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后我能否主张补发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以及未休年假工资?如公司仍不支付,我应通过劳动仲裁还是直接诉讼维护权益?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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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