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能否要求赔偿金?
需求描述
我于2023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一职,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入职时公司未明确告知具体的录用条件和考核标准,仅口头说明"看综合表现"。试用期即将届满时,公司以"经评估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通知我解除劳动合同,未出具任何书面评估报告,也未提前30日通知。我查阅员工手册发现,公司并未对产品经理岗位设定任何量化考核指标。现希望了解:公司以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我能否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试用期解除是否需要满足特定实体和程序要件?我应当如何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