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综合工时制为由拒付加班费,劳动者如何维权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2年3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双方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约定标准工时制,月薪25000元。今年以来公司业务繁忙,经常要求周末加班,月均加班时长约30小时。近期发放工资时发现,公司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为由,仅按基本工资的150%支付周末加班费,而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是标准工时制。本人实际到账工资比应得加班费少约8000元/月,多次与人事部门沟通均被告知公司制度如此。请问律师,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该如何收集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补发加班费及相应的赔偿?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