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无故辞退,公司未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求描述
当事人于2023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一职,试用期三个月。入职时公司口头承诺转正后月薪为25000元,试用期按80%发放。然而在试用期即将届满时,公司以“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将其辞退,但未提供任何具体的考核依据或书面说明。当事人认为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试用期与转正工资差额部分以及未提前30日通知的代通知金。目前没有收到任何书面的解除通知,社保已缴纳至离职当月,但工资只结算到离职前一天。请帮分析如何维权。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