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临近届满被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何主张权益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4年6月入职一家科技公司,担任软件测试工程师职务,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8月中旬,公司以“综合评估不通过”为由口头通知我解除劳动关系,但未出具书面解除通知,也未明确说明具体评估依据及不通过的理由。现本人试用期即将届满,却面临失业困境。请问律师:公司口头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有效?试用期员工被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提前书面通知?若公司无法提供充分合理的解除依据,劳动者能否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或经济补偿?希望了解具体的法律依据及维权途径。
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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