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提前解约要求搬离,拒绝退还押金及剩余租金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3年6月与房东签订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期至2024年6月,月租金4500元,支付方式为季付,另支付押金9000元。合同签订后本人一直按约履行付款义务,无任何违约行为。2024年2月中旬,房东突然通知本人以房屋即将出售为由要求在当月底前搬离,并未说明具体补偿方案。本人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房东沟通,要求退还剩余两个月租金9000元及押金9000元,共计18000元,但房东态度强硬,明确表示只愿退还押金,剩余租金不予退还。本人保存有完整租赁合同、押金收据、银行转账记录及与房东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现希望了解: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应如何主张权利?房东提前解除合同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本人除要求退还上述款项外,是否还能主张违约金或赔偿因紧急搬家产生的实际损失?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