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如何维权
需求描述
我于2023年9月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经理一职,试用期三个月,月薪25000元。入职时公司未明确告知具体的录用条件及考核标准,仅在劳动合同中笼统约定"胜任工作"。11月中旬,公司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书面通知我解除劳动合同,未出具任何考核数据或评估报告。我查阅公司员工手册,发现其中并无明确的试用期考核制度,且公司从未对我进行过任何正式考核或提出过改进建议。现公司仅同意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请问律师,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我能否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