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及经济补偿协商
需求描述
本人于2020年3月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高级软件工程师一职,签订为期三年的书面劳动合同。2023年1月,公司以组织架构调整、部门裁撤为由,通知本人需在一个月内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解除原因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但未说明具体的调整方案及本人是否属于必须裁减的人员范围。本人认为公司未依法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亦未与本人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协商。现希望了解:公司在未进行协商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本人作为工作年限超过两年半的员工,是否有权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另,公司表示仅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此数额是否符合法定标准?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