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需求描述
我在某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入职已满两年,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最近三个月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工资未发,每次询问都被告知下月补发,但始终未能兑现。现已严重影响个人生活,房租、日常开支均无法维持。我希望了解:这种情况下我能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后能否主张公司支付被拖欠的全部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如何确定?另外,公司若后续仍不支付,我应通过劳动仲裁还是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