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随意延长,公司拒绝支付加班费
需求描述
当事人于2023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公司以“项目需要考核”为由将试用期延长至6个月,且期间仅按转正工资的80%发放。入职至今周末加班累计超过40小时,公司以“加班已调休”为由拒绝支付加班费。现公司通知因“试用期考核不通过”拟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咨询是否可以主张试用期违法约定、追讨克扣工资差额及加班费,并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