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辞退,公司未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
需求描述
本人在某信息技术公司任职,担任软件开发工程师岗位,试用期三个月。工作期间,公司多次安排周末加班及工作日延时工作,累计加班时长达60余小时,但公司以试用期员工不适用加班费制度为由拒绝支付任何加班报酬。试用期结束时,公司以“岗位需求调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并未出具书面辞退通知,亦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本人认为公司辞退理由缺乏事实依据,且存在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现希望咨询:试用期辞退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加班费的追索途径,以及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交付要求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
资金托管,验收后结算